一、什么是股權出質(股權質押)
在了解股權出質之前,首先要弄清楚什么叫股權?股權是指股東因出資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參與公司經營管理事務并在公司中享受財產利益的、具有可轉讓性的權利。股權出質又叫股權質押。
股權出質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公司股權出質給債權人,作為債權的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股權折價或拍賣、變賣的價金優先受償。股權出質,最通俗的解釋就是將“靜態”的股權轉化為“動態”的資金,以股權做“抵押”,換取融資的一種新方式。
二、開展公司股權出質(股權質押)登記的重要意義?
開展股權出質登記既是工商部門認真履行《物權法》賦予的一項重要工作職能,也貫徹落實《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 的有力舉措。公司股權在出質之前僅以注冊資本的形態存在,由股權構成經濟存量的巨大經濟能量得到了有效對接資本市場的途徑,為企業提供了切實可行的巨大融資空間,從而使注冊資本有望被盤活,為企業靜態資本變為流動資金提供了契機,為經濟存量轉化為現實經濟能量建立了通道,對提升我區企業綜合競爭力和完善資本市場發展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三、哪些公司股權可以辦理股權出質登記?
兩類公司適用股權出質登記辦法辦理出質登記。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和全國人大法工委的解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將其調整范圍確定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即以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出質,辦理出質登記的,即依照《公司法》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確定為股權出質登記的對象但是,“已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除外”。